2025年12月26日,以“智能化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及理论创新”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基层社会治理论坛在清华大学成功举行。原本论坛主办单位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中心邀请我参加本次论坛,我也认真做了些研究,准备在论坛上与各位与会嘉宾学者们探讨交流,但遗憾的是因为其他事务,我未能如约出席。今天回看拙作的初步看法,再结合当下数字化、智能化等等技术创新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新挑战、新方法、新机遇,还是不过时的。因此与读者诸君分享思考心得,以期抛砖引玉。

我没有专门研究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可以说是这个新兴的但却非常重要的领域的“门外汉”。本着虚心学习、认真求教、补充信息、拓展视野的态度,我根据会议安排,就智能化时代社会治理的相关问题,谈几点初步看法。浅见拙识,不成观点,敬请批评指正。
一、突飞猛进的智能化对社会治理提出一系列新挑战
智能化时代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广泛普及和深度应用为标志,一方面全面重塑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也对习以为常的社会治理体系的适应性、公平性与安全性,构成全面挑战。主要表现是
首先,技术赋能与治理滞后的矛盾凸显。算法决策已渗透到公共服务、司法裁判、资源分配等核心治理领域,但其“黑箱”特性可能导致决策偏差。例如,部分城市采用算法分配公共服务资源时,因训练数据中的历史偏见,出现对特定群体的隐性歧视;自动驾驶事故责任认定、平台经济中的劳动权益保障等新型问题,现有法律法规尚未形成统一标准,治理响应速度滞后于技术迭代节奏。
其次,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加剧。智能化治理依赖海量数据采集与分析,但数据滥用、泄露事件频发。据统计,2022年全球数据泄露平均成本达445万美元,较2020年增长15%。政府与企业掌握的个人生物信息、消费记录等敏感数据一旦失控,可能沦为权力寻租或网络攻击的工具,甚至引发系统性信任危机。
再次,数字鸿沟与社会分化问题深化。智能化工具的普及依赖数字素养与硬件条件,而发展中国家约30亿人口仍处于“离线状态”,发达国家内部也存在代际、阶层间的数字能力差异。这种分化不仅体现在技术使用层面,更延伸至权利实现领域——缺乏数字技能的群体难以享受在线政务、智能医疗等公共服务,甚至在就业市场中被边缘化,形成“技术排斥—机会剥夺—阶层固化”的恶性循环。
最后,全球治理体系面临协同困境。人工智能武器化、跨境数据犯罪等问题超越国界,但各国技术发展水平、治理理念差异显著。美国强调“技术领先优先”,欧盟侧重“风险预防原则”,发展中国家关注技术主权与发展权,导致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则谈判进展缓慢。技术无国界与治理有边界的矛盾难以解决,加重了主权国家范围内的社会治理难度。
二、中国应对时代挑战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面对智能化浪潮的冲击,中国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原则,将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深度融合,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形成“技术—制度—价值”三维协同的治理框架。

以技术创新驱动治理效能提升,构建“智慧治理”新模式。中国将数字技术作为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引擎,通过“数字政府”建设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治理流程再造。截至2023年,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覆盖9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提升60%以上;疫情防控中,健康码、行程卡等数字化工具实现精准流调,但其过度应用也催生“层层加码”问题,倒逼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体现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的平衡。
以制度完善筑牢治理根基,构建“法治+德治+自治”协同体系。在法治层面,中国加快智能化领域立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算法治理”的完整链条,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最小必要原则”“个人信息可携带权”,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在德治层面,通过《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明确“增进人类福祉、促进公平正义”等六大原则,引导企业将伦理审查嵌入技术研发全流程。在自治层面,推广“枫桥经验”数字化实践,例如浙江“基层治理四平台”整合综治、信访等数据,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分流—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2022年该平台受理事件办结率达98.7%,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以包容发展弥合数字鸿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数字困境,中国实施“智慧助老”行动,2022年完成全国12万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智能化改造,保留现金支付、人工窗口等“传统通道”;在乡村振兴中,通过“数字乡村”工程实现99%的行政村通光纤,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超120万人,推动数字技术下沉为“普惠工具”而非“排斥力量”。同时,中国将数字素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23年起在中小学开设人工智能相关课程,从源头提升全民数字能力,避免技术红利向特定群体集中。
以协同治理凝聚多元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在顶层设计上,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技术发展与安全治理;在实践层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创新,例如腾讯“AI Lab”研发的反欺诈系统累计为银行拦截诈骗资金超500亿元,浙江省“基层治理四平台”吸纳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参与事件处置,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协同—社会补充”的共治模式。这种多元协同机制,既发挥了政府在规则制定、资源调配中的主导作用,又释放了市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力与社会力量的基层动员能力。
三、社会治理现代化应成为文明互鉴的重要组成部分
智能化时代的社会治理挑战具有全球性,没有任何国家能独善其身,而各国在实践中探索的治理经验,应成为人类文明互鉴的重要资源,推动构建更具包容性和公平性的全球治理体系。
中国治理实践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赋能+制度适配”的参考路径。发展中国家在智能化进程中常面临“技术引进易、治理跟进难”的困境,而中国通过“渐进式改革”实现技术应用与制度完善的动态平衡——例如,在移动支付普及过程中,先由市场主体探索创新,再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发展;在人工智能治理中,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推动技术突破,又出台伦理规范防范风险。这种“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的思路,避免了“要么放任不管、要么因噎废食”的极端倾向,为技术追赶型国家提供了兼顾发展权与安全权的治理样本。
全球治理需在“多元价值”与“共同底线”间寻求平衡。中国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强调尊重各国发展阶段差异,反对将治理规则意识形态化。例如,在数字经济治理中,中国推动《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主张“数据安全与发展并重”,既回应发展中国家对数据主权的关切,也为全球数据跨境流动提供安全框架;在人工智能治理中,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呼吁将伦理准则嵌入技术研发,避免人工智能成为少数国家垄断的工具。这种包容差异、寻求最大公约数的思路,有助于弥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治理分歧,构建更具代表性的全球规则体系。
技术治理创新需要“问题导向”的经验共享机制。面对自动驾驶伦理、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等新型问题,单一国家的探索往往存在局限性。中国在基层治理中形成的“枫桥经验”数字化实践、疫情防控中的“动态清零”与精准施策结合机制,以及在平台经济监管中“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惩戒”的全链条模式,为全球应对类似挑战提供了实践案例。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治理对话,例如在金砖国家框架下推动人工智能治理合作,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跨境数据流动倡议中贡献“中国方案”,通过多边机制促进治理经验的互鉴与融合。
治理现代化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无论技术如何迭代,社会治理的核心始终是保障人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中国在推进“智慧治理”过程中,始终强调“技术是手段,人民是目的”——例如,针对算法歧视问题,要求平台企业建立“算法可解释”机制;针对老年人数字困境,推行“适老化改造”;这些实践凸显“技术为人而治”的价值导向,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精神高度契合,为全球技术治理注入人文关怀底色。
智能化时代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文明问题。唯有通过各国经验的互鉴融合,在技术创新与制度完善中平衡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安全、自由与秩序,才能让智能化真正成为推动人类共同发展的工具,而非加剧分裂的鸿沟。这既需要各国以开放心态分享治理智慧,更需要构建超越短期利益的全球合作机制,让技术革命的成果惠及全人类,实现“智能向善”与“治理向好”的良性互动。